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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介紹

出納組簡介   

 

出納組工作主要係負責教職員工薪餉、鐘點費、各項代收款及學雜費、建教合作等收付,及現金、票據等之收付、保管、記帳、表報編製等。工作人員之品行、忠誠、勤勉及安全管理維護之當否,對於校務基金之管理,影響頗大,故對於人員之晉用及管理向極審慎,對業務之推動均要求出納人員依法令行事,而安全維護上則採用櫃壁堅實之保險櫃,並於辦公及現金保管場所加裝警報系統等之適當防範措施。   

本組原隸屬總務處,於98年10月1日改隸財務處。

 

.統一收據開立作業及管理   本校各種收入,均依規定使用統一收據,按編號順序領用,便於進帳控管查核。統一收據由會計室印製,由出納組專人填具領用,再分由各承辦人填寫統一收據紀錄卡後負責保管收據。各該承辦人收納款項無誤後,開立統一收據依照各聯別交付收執。其他相關業務單位需領用收據者,應填具領用收據申請書向出納組領用,並於每週至少一次應向出納組結算已開立金額。結算統一收據之收據報核聯,並填具收據報核聯登記簿向會計室結報並繳回。

 

.各項經費收入款項之收取   辦理各項繳付之現金、支票、電匯匯入等收入作業,各款項收訖後,即同步開立自行收納款項統一收據交付繳款單位。並函知會計室辦理進帳手續。會計室進帳後,開立收入傳票,經出納組完成登帳手續並編製結存日報表通報會計室。

 

.各項經費支出款項之支付   適用本校各項經費支付,若為墊付款、差旅費等性質且受款人在台灣郵局有帳戶者,則透過郵局轉帳支付,並書面或 email通知各受款人。若為支付廠商暨其他應付事項,則簽發支票經蓋訖印章後,交付個人、廠商等受款人。

 

.押標金收取作業   各採購招標承辦單位於事前書面通知本組至開標現場收取押標金並登錄備查簿。經開標後未得標廠商由出納組當場退還其繳納之押標金。得標廠商由出納組收受押標金後,按各項經費收入作業辦理。由各採購招標承辦單位填具繳交保證金通知單辦理進帳手續。

 

.薪資發放作業   薪資相關款項包含:正常員工薪餉、聘僱臨時員工薪資、酬勞費、加班費、工作獎金等。辦理薪資扣繳所得稅、扣繳憑單列印寄發、輔建貸款、優惠存款、退輔基金、公勞健保及福利互助金等扣款,並列印員工代扣款明細表備查。

 

.學雜費收取作業   辦理學生註冊繳費事宜,依據教務處暨各相關單位提供學生學籍、選課、住宿、減免學雜費等資料上傳至「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供學生下載列印繳費,繳費方式如下:  (1)「台灣銀行」全省各分行櫃檯繳費  (2) ATM繳款(自動櫃員機及網路) (3) 超商繳款(統一、全家、萊爾富、OK)限額四萬元  (4) 信用卡繳款(網路及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