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第1學期學分費繳費期間已過,尚未繳費同學請於11/04~11/11以下列方式繳納:
1、台灣銀行各地分行臨櫃繳款
2、使用各金融機構之網路ATM繳費
3、使用自動櫃員機(ATM)以金融卡轉帳繳費
[網路ATM或自動櫃員機(ATM)使用【繳費】功能者,不受三萬元之限制]
4、至學校出納組繳納(支付現金,刷信用卡皆可)
2、使用各金融機構之網路ATM繳費
3、使用自動櫃員機(ATM)以金融卡轉帳繳費
[網路ATM或自動櫃員機(ATM)使用【繳費】功能者,不受三萬元之限制]
4、至學校出納組繳納(支付現金,刷信用卡皆可)
瀏覽數:
分享